第二批南充市 “非遗”名录开始申报
本报讯 记者王玉贵 昨(5)日,记者从市文化局获悉,第二批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评选工作已经启动。按照申报评选办法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市级有关单位在本月底完成申报材料报送。申报“市级名录”的项目,应是扎根于当地具有杰出价值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或文化空间;或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具有典型意义;或在历史、艺术、民族学、民俗学、社会学、人类学、语言学及文学等方面具有重要价值。同时,必须是由所在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批准,被列入县(市、区)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。
申报主题包含两类。一类是传统文化表现形式。主要包括:民间文学、民间音乐、民间舞蹈、传统戏剧、曲艺、民间杂技、传统体育竞技、民间美术、民间手工艺、传统医药和民俗等;另一类是文化空间。指按照民间传统习惯的固定时间和场所,举行的传统的、综合性的民间文化活动,如庙会、歌圩等。
公民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均具有作为“市级名录”申报主体的资格。申报主体应为申报项目的传承人(团体),如不是申报项目的传承人(团体),则应当获得申报项目传承人(团体)的授权。
据悉,我市现有川北大木偶、川北灯戏两项进入中国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;巴象鼓舞、傩戏等10个项目进入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。去年市人民政府公布了首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项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公布了县(市、区)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58项。目前,我市已基本形成了国、省、市、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体系,为规范保护和传承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