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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(6)日,记者从蓬安县工商局获悉,一家房产公司在广告中吹嘘风水,工商部门依照《广告法》有关规定,对该房产公司下发了处罚人民币2万元的罚款,并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的行政处罚决定。 据了解,在蓬安县居住的李先生一直想买套新房。在朋友的介绍下,他到该县某房地产公司售房部咨询房子售价和户型。 听售房人员介绍完相关情况后,李先生将该公司发放的广告宣传册带回家中。打开时,他发现宣传册上赫然写着“小区规划形似吸收阳光和氧气的绿叶形状,浊气难存,垢物自满,真可谓是天人合一,荣华富贵的上上佳境栖居福地”;更让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是,此广告还宣称,在晴天,此小区还会出现“灵气盘绕”等内容。 经过如此“包装”,让人觉得这个小区一下子变得神秘莫测,于是李先生将此事举报到蓬安县工商局。 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,立即对该房地产公司散发的宣传册进行调查。经调查,该房地产公司的广告宣传,违反了《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》第七条:“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,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,对该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,渲染,不得有悖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”之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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